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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山市殡改专题问答

绿色殡改13问

  Q 遗体在殡仪馆保存有何要求?

  A 死亡人员的遗体需在殡仪馆保存的,保存期一般不超过7日;遗体需要延期保存的,应在保存之日起7日内办理延期手续,保存期不得超过30日;因特殊情况保存期需超过30日的,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。

   凡不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而超期保存的,殡仪馆可将遗体火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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